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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墓不可多於四人 同住獲豁免長青網文章

2020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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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網管理員 on 2020年03月30日 06:00
2020年03月30日 06: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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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這裏收看整個簡報會的手語翻譯短片。)

 

政府29日凌晨零時起禁止多於四人在公眾地方聚集,食物及衞生局表示,掃墓不屬於豁免的群組聚集,市民掃墓時須遵守不多於四人聚集的規定,但同住的人士一同掃墓則可獲豁免。

 

食衞局副秘書長(衞生)陳偉基28日在簡報會上表示,當局作出相關公告時,了解到未來兩周若干活動仍須進行,因此《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列明12項獲豁免的群組聚集,但他呼籲市民盡量延遲有關活動,避免聚集。

 

他表示,喪禮和悼念尚未入土或火化先人的場合可獲豁免,包括在先人離世地點附近舉行路祭,但掃墓並不在豁免範圍。

 

陳偉基指出,12種獲豁免的群組聚集中,有一項是共住的同一戶人所進行的群組聚集,若同住的人多於四人,無論他們進行哪一類型的聚集,包括掃墓,也可獲豁免。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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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to
2020年03月30日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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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c
2020年03月30日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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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_Chan
2020年03月30日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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