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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報告: 法律改革委員會轄下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主席鄧樂勤(中)、小組委員會成員張達明 (右二)和鮑安迪 (左二)出席記者會,發表《檢討實質的性罪行》報告書。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五日發表《檢討實質的性罪行》報告書,就改革《刑事罪行條例》中實質性罪行提出最終建議。
報告書建議訂立一系列未經同意下進行的性罪行,如新訂一項關於未經同意下以插入方式進行的性侵犯罪行、在香港同意性行為年齡應劃一為16歲、新訂一系列涉及兒童和精神缺損人士的無分性別性罪行。
法改會又建議改革一系列雜項性罪行,如亂倫、露體、獸交、戀屍行為,以及關乎同性肛交和嚴重猥褻作為的罪行。
報告書是繼法改會轄下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就實質性罪行進行全面檢討研究後撰寫。小組委員會曾就此課題於2012年9月、2016年11月和2018年5月發表三份諮詢文件。
法改會今年4月特別發表一份報告書,建議新訂一項窺淫罪和一項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法改會表示,在訂定兩份報告書的最終建議時,已考慮諮詢文件的回應意見。
報告書文本可在中環下亞厘畢道18號律政中心東座四樓法改會秘書處索取,並上載於法改會網站供公眾閱覽。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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