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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北歐六區稅務協定生效長青網文章

2016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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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3月02日 12:00
2016年03月02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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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與北歐六個稅務管轄區交換稅項資料協定已生效,六處地區分別為丹麥、法羅群島、冰島、挪威、瑞典和格陵蘭。

 

協定於2014年8月簽訂,經香港和六個稅務管轄區各自完成批准程序後生效。

 

香港與丹麥、法羅群島、冰島和挪威的協定去年12月4日生效;與瑞典的協定今年1月16日生效;與格陵蘭的協定則於2月17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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