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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月入6萬元的大型資訊科技公司電腦部前主管,自言年輕時已鍾情男童裸體,早前到泳池更衣室偷拍13歲男童當場被擒,認罪後昨被判囚4個月。50歲的被告透露從未拍過拖,身邊也沒有女性朋友,在心理問題影響下犯案,裁判官同時命令他接受心理治療。
稱錯誤方法處理情緒
被告陳浩釗承認製作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兩罪。法官早前索閱的心理報告披露,陳多年來沒有女性朋友,未曾拍拖,更從沒結婚念頭。內向的他多年來皆活在狹窄的社交圈子內,受心理問題影響,遂以錯誤方法處理壓力及負面情緒。
官令接受心理治療
裁判官認為,報告中可見被告決心接受治療,醫生亦認為只要被告接受心理治療,改變生活模式及擴闊社交圈子等,重犯風險甚微。但法官亦言本案案情嚴重,被偷拍裸體的男童僅13歲,男童又知悉事件,日後或會留下陰影,故判被告監禁4個月。
去年7月9日下午,13歲的男事主與父親在黃大仙斧山道泳池游泳後,被告在更衣室以毛巾遮掩攝錄機鏡頭,偷拍當時全裸的男童。男童父親發現後捉着被告,更力阻他「毁屍滅迹」。
【案件編號:KCCC357/12】
稱錯誤方法處理情緒
被告陳浩釗承認製作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兩罪。法官早前索閱的心理報告披露,陳多年來沒有女性朋友,未曾拍拖,更從沒結婚念頭。內向的他多年來皆活在狹窄的社交圈子內,受心理問題影響,遂以錯誤方法處理壓力及負面情緒。
官令接受心理治療
裁判官認為,報告中可見被告決心接受治療,醫生亦認為只要被告接受心理治療,改變生活模式及擴闊社交圈子等,重犯風險甚微。但法官亦言本案案情嚴重,被偷拍裸體的男童僅13歲,男童又知悉事件,日後或會留下陰影,故判被告監禁4個月。
去年7月9日下午,13歲的男事主與父親在黃大仙斧山道泳池游泳後,被告在更衣室以毛巾遮掩攝錄機鏡頭,偷拍當時全裸的男童。男童父親發現後捉着被告,更力阻他「毁屍滅迹」。
【案件編號:KCCC3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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