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溝通與照顧
              Title
              如確實家傭損壞或遺失僱主的物品,僱主可否扣除工資作為賠償?
          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因疏忽或失職而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設備或財物,僱主可扣除工資作賠償,但只可每次按值扣除,以300元為限。此外,在這些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分之一。
      
  資料來源
              樂活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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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9日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