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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產假料4年後實行長青網文章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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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0月11日 12:04
2018年10月11日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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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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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多一天產假,就讓母親有多一天時間陪伴初生子女。《施政報告》建議延長法定產假至14周,額外增加的4周產假薪酬以退款模式補貼僱主,每名僱員上限36,822元,相等於月薪5萬元僱員4周可得的五分四薪酬,僱主毋須支付分毫,料2022年推行,女性政府人員可即日起率先受惠。有勞工界批評新安排對月薪5萬元以上的高薪一族不公道,「變相係一個倒退」。
資助設上限 政府員工即受惠
本港有薪產假實施37年,一直只有10周,落後於新加坡等已發展國家。政府完成檢討法定產假,《施政報告》建議產假由10周延長至14周,僱主須先支付新增的4周產假薪酬給僱員,再向政府申請發還。產假薪酬比率維持在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四,政府補貼金額以每人36,822元為上限,相等於一個月薪5萬元的僱員在4周內可得薪酬的五分四。現時月薪少於5萬元的僱員,佔全港僱員人數約95%。
政府預計新增4周產假每年約有3.1萬名婦女受惠,涉及公帑約4.79億元。消息人士指,由於修例複雜,設立退款機制又要用18個月時間準備,料明年底才可將條例草案交立法會審議,2020年通過修例,2022年推行。
私人企業僱員加產假要多等4年,但所有分娩或預產日在昨日或之後的女性政府僱員,包括公務員及非公務員合約員工,即日起可獲延長產假至14周。上年度共有1,485名政府人員申領產假,她們的產假薪酬為全薪,優於私人企業僱員以工資五分四計算。
勞顧會勞方代表周小松表示,產假福利是僱主責任,新增產假薪金由政府全數承擔並不健康,而將領取額外4周產假的薪酬上限定為5萬元更加不合理,「變相係一個倒退」,建議若超出政府資助上限,餘額由僱主承擔。職工盟主席吳敏兒亦批評政府「做啲唔做啲」,促長遠將產假薪酬改為全薪。勞顧會資方代表郭振華指不反對延長產假,但擔心僱主在勞動市場緊張下難找替代人手。
■記者王家文、盧文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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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g
2022年12月10日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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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
2022年12月10日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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