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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作供失實 警擬放生百人 大話卧底拖冧反黑行動長青網文章

2018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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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9月29日 07:59
2018年09月29日 07: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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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佐敦之虎案】警方2015年進行「翡翠刀」(Jadecutter)行動,派員滲入黑社會逾年,去年收網拘逾150人。繼3個月前一名成員因卧底警證供不可信脫罪後,第二宗涉及「佐敦之虎」等人的案件昨亦敗北,兩案均基於關鍵證人卧底警不可信。法官昨批評在首案已被評不誠實的卧底警,在本案證供不合理處比比皆是、有所造作,並指他對毒品有實際認識,裁定9被告全脫罪。據悉警方因應兩次脫罪均和卧底警證供被斥有關,擬放棄檢控其餘過百名被捕人,15個月卧底行動可謂白費。
記者:伍嘉豪
被告陳家建、張仲榮、冼寶明、陳嘉漢、蔡明陽、張浩賢、黃俊楊、潘浚倡、黎家龍(17至81歲)原面對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份行事、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幹事或成員、毆鬥共24罪。張仲榮被指是勝和現任坐館「寸哥」,冼被指是前坐館「寶明」,陳嘉漢被指是元老「雀哥」。「佐敦之虎」陳家建涉自稱獲「上海仔」支持,將接任坐館,又涉「吹雞」召集近百名手下與仇家談判。
各被告獲悉脫罪後笑逐顏開,有女親友向好友稱「天大喜事呀!正義勝利!」陳家建亦連忙打電話報喜,向電話另一端表示「多謝阿頭」。記者問陳前晚有否赴會出席江湖喜宴,陳回應「你話阿Me嗰度?冇去啦,風頭火勢」。
案中關鍵證人、警員鄭皓瑋2014年加入警隊,2015年12月至去年2月被指派擔任卧底,搜集非法社團犯罪資料,但當時沒訂明目標社團。他今次已非首次被批評,早於今年6月,為疑是新義安成員的巴基斯坦籍被告一案作供,被揭發遺失警方電話但沒記入「流水簿」,他及操控員(handler)警長余振聲被法官質疑存心消滅對警方不利證據,法庭裁定兩人證供不可信、巴漢脫罪。
鄭在本案遭辯方質疑大話連篇、吸毒、醉酒,甚至和與案有關的女子Mena拍拖,質疑鄭為爭取表現虛構及誇大證供,懷疑手機通話紀錄能證明是鄭主動邀約各被告,為免這有利證據流入辯方,才謊稱遺失手機。鄭作供時全否認。陳昨在庭外向記者透露,他與同門兄弟都曾勸鄭「唔好吸咁多(毒品)」,顯示其毒癮不淺,但坦言也可能扮出來。被問卧底演技是否高超,陳帶笑承認當初真的不知他是卧底,「如果唔係我都唔會企喺法庭啦」。
官指處理毒品綽綽有餘
區院暫委法官蘇文隆昨強調,鄭誠信及紀律對本案有斷定性影響,他上次作供及被告脫罪的裁決謄本,辯方已交法庭參考。蘇官認為,辯方其實無證據直接指控鄭有毒癮或吸毒,但鄭無緣無故獲提供毒品可卡因作分銷,他卻沒加以詢問應如何稀釋及分袋包裝,顯示他對毒品有實際認識,處理毒品的能力綽綽有餘;萬一他真有吸毒,更會影響記憶力及觀察力。
關於與女子有染指控,法庭認為不能單憑女方紋身,便鐵定兩人有親密關係;但鄭稱忘記行動中使用的fb賬戶資料,質疑該賬戶由鄭連續使用15個月,十分懷疑他只是「強稱」忘記,實情是避免辯方看見他與女子對話內容及親密關係。
法庭亦不能排除他想包庇或放生某些人而「不敢觸碰」或指控他們,也可能感情用事、不想對女子逼虎跳牆,故沒要求她指證各被告。
蘇官批評鄭多個說法不合常理,例如陳家建20多名門生聽訓示後一致地兩次回答「知道」、尋仇會議上數人一字不漏地一同回應「打殘佢哋班仆街」,蘇官形容除非經綵排,否則不相信眾人說話會一式一樣、「當兵一般,充滿紀律」。鄭稱目擊尋仇男子在5秒內將3名男子拉低地上及拳打腳踢,蘇官指該人非三頭六臂,說法成疑。
案件編號:DCCC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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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
2023年05月04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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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g
2023年05月04日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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