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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泄高考卷 判守行為1年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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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9月08日 05:35
2010年09月08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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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屯門恩平工商會李琳明中學男教師被揭發身為高考閱卷員,違規將34份已批閱的應屆英語運用科答題卷,供任教的中六學生參考傳閱。教師昨承認案情,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但須自簽5000元,守行為1年,毋須留案底。

考評局發言人表示,會繼續加強提醒考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守則。教育局稱非常重視教師的專業操守,局方會以合法、合理、不枉不縱的原則,根據調查結果、事件的性質及嚴重程度跟進涉及教師的違法失德個案。

被告周永佳(50歲)原被控兩項「違反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的保密條文」。案情指出,被告是屯門恩平工商會李琳明中學英文教師,今年為高考英語運用科閱卷員,4月9日收取305份答卷,同月出席改卷簡介會,會上曾講解答卷須保密。

備份存學校電腦 學生發放相片揭發

至4月27日被告將其中34份答題卷帶回學校,給6S班的學生傳閱並在課堂上討論。其間一名姓鍾男生私自用手機拍下答題卷相片,被告於下課時收回所有答題卷後,吩咐姓黃女教學助理將其中4份答題卷掃描備份,然後儲檔在學校電腦供所有英文科教師參考。另鍾姓男生亦將答題卷相片傳送給缺課的陳姓同學閱讀。

被告於4月28日將所有答題卷交還考評局,至6月29日陳同學突然將有關相片發放給傳媒,記者得悉後向考評局查詢,局方職員聞訊召見被告,被告坦承傳閱事件,局方報警。

【案件編號:TMCC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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