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舖位擅改售紅酒 恆香董事控違約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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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8月18日 05:35
2010年08月18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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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近百年歷史的元朗恆香老餅家,第三代掌舵人蔡植生捲入官司,他被指擅自把上水舖位的閣樓交予紅酒零售商使用,並在店外展示廣告牌,業主認為他違反租約,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興訟索償。

租約訂明只可零售食物

被告為恆香掌舵人蔡植生,原訴業主曾天壽與曾葉雲在入稟狀指出,去年6月與被告簽訂租約,把上水龍琛路78號一個地下舖位連閣樓,以月租5.3萬元租予對方,為期3年,訂明店舖只可作零售食物之用。惟原訴人發現被告私自把閣樓交予網上零售商店香港葡萄酒會使用,並在舖位外展示廣告牌,違反租約協議。

原訴人多次與被告交涉,但不獲理會,故入稟要求收回舖位,以及追討相關損失。香港葡萄酒會網站昨仍列明上址為門市,即恆香餅家樓上。

根據公司註冊處紀錄,蔡植生為恆香老餅家董事之一,名下有多間公司,但全部不涉酒類業務。

蔡植生的祖父與另外3人於1920年共同創立恆香老餅家的前身恆香棧茶室,他們為招呼等候座位的茶客,特別製作招牌老婆餅,後人近年惹上多宗官非,股東因內訌鬧上法庭,並曾遭銀行追討樓按。

【入稟編號:HCA12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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