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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務處長鄧竟成的兒子鄧智兆2008年任見習督察期間帶隊調查的上水拆屋案,裁判官昨裁決指出,鐵皮屋及果樹植根該地逾廿年,住客已有該地保管權,女地主指示機械工程公司男東主用推土機拆屋的行為並不恰當,故判兩人刑事毁壞罪成,俱判緩刑。
裁判官指出,住客邱水森父親於60年代起,租用上水坑頭村的土地起屋種樹,至今該地並無興建其他建築物的迹象,身為地主的女被告黃瑞清(58歲)並無即時保護土地的迫切性。邱自父親離世,每日仍到訪打理果樹及點燃香燭供奉先父,他已具有該地保管及控制權並非「地霸」。
不過,女被告黃瑞清仍指示工程公司東主男被告關炳良(55歲)用推土機強行拆屋,罔顧法紀。關的口供自招曾操控推土機,亦承認未曾檢查屋內情况。黃、關分別被判入獄1個月及2星期,均獲准緩刑1年。
鄧子早前遲到遭狠批
鄧智兆早前被傳召到庭作供時,因遲到逾3小時,遭裁判官狠批,更揶揄他「有咩特權可以唔嚟?」鄧當時在庭外回應受責說:「無咩特別感覺。」
【案件編號:FLCC3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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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2日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