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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殺脫罪男子 不滿扣押向警索償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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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8月17日 05:35
2010年08月17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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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燒臘店師傅2003年在上水中心公廁遭槍殺,其前僱主的侄兒被控謀殺,3年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獲當庭釋放。被告不滿警方錯誤檢控他,日前入稟高院向警方追討賠償,指案件令他被扣押14個月失去自由,更要花錢打官司。

現年31歲原訴人顏潘悅,04年被控於03年10月6日槍殺41歲燒臘店工人謝耀元,當時控方指案發時有一名5樓住客目擊被告行兇,雖然被告有返回內地的證據,但控方指他有可能潛逃回港犯案,製造不在場證據。

顏某稱自己是「不公平檢控下的受害人」,他指控方證據脆弱,但依然兩度就本案提出檢控﹕首次法官裁定毋須繼續審訊,但控方上訴要求重審,他再在審訊中提出不在場證據,終獲高院法官彭鍵基裁定目擊證人的可信性太低,顏毋須答辯當庭獲釋。

06年曾入稟告警方毆打禁錮

顏潘悅要求警務處長就其被還押近14個月,失去自由、失去工作能力及官司開支各方面作賠償。顏及其叔父顏雄曾於06年入稟,指警員偽造目擊證人證供、毆打和非法禁錮等要求賠償。

【入稟編號:HCA12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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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yki
2025年02月22日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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