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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名在菲律賓被囚10年的港人接受審訊時受盡不公平待遇,包括法庭沒有廣東話翻譯,證人、翻譯以至法官又常缺席,致審訊期延長,但張泰安和鄧先生感激當地律師De Leon多年來的熱心幫助,連當初說好的約100萬披索(約20萬港元)辯護酬勞能否足額支付也成疑問之下,De Leon仍不斷為3人奔走。
律師指案件違人權菲國憲法
De Leon則表示,他覺得這宗案件不少地方是違反被告人權甚至違反菲律賓憲法賦予被告的權利,例如曾有執法者要求被告在沒諮詢律師的情况下簽署一些對被告不利的文件,故他認為有需要繼續幫助3人。
另一義務幫忙3名港人的,則是越洋探監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90年代曾參與營救同樣被指在菲律賓涉毒品案的旅遊領隊區永祥,謝偉俊稱,若案件審訊不合理拖延10年,對被告極不公平,法官至少應該讓被告保釋候審。
接受外界幫忙的鄧先生,自己亦變得更加願意助人,鄧先生承認被捕前喜歡「蒲」,被捕前去菲律賓亦確是為了賭錢玩樂,與家人關係僅屬一般。記者昨目擊鄧張兩人在請求謝偉俊幫忙的同時,亦不忘熱心轉介獄中另一需要援手的李姓港人囚犯個案,希望能幫上忙。
原來最初以張泰安名義寫給本報的求助信,也是出自鄧先生的手筆,因鄧氏學識較好,故由他代筆寫信。該封求助信內容卻主要只是講及張的慘况,信中鮮有提及執筆人即鄧先生自己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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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1日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