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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4名電訊盈科前營業員糾黨成立假單製作基地,以虛假個人資料填表申請電訊服務,藉此騙取逾4萬元佣金,經審訊後昨被裁定罪成,連同另一名早前認罪的同謀,5人押後判刑。辯方求情指他們絕非不勞而獲,只因公司訂下不合理銷售目標,他們為免被辭退而犯案。
求情指銷售目標不合理
被告梁偉謙(33歲)、梁凱慧(30歲)、鄭慧敏(41歲)與溫偉濂(31歲),經審訊後被裁定3項串謀詐騙與使用虛假文書罪成,押後至周三判刑,其間還押。另一名被告西遠寺龍也(20歲)早前承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押後判刑以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至於另外兩被告郭靜敏(37歲)與吳偉強(27歲)則脫罪。
法官憑被告的警誡供辭與銷售電話錄音,裁定其中4人罪成,雖有證據顯示郭、吳透過梁偉謙購買假客戶資料,惟控方未能證明他們串同他人詐騙,判兩人無罪釋放。
控罪指5名被告在07年11月至08年4月,向電盈呈上假單,騙取佣金4.76萬元。
【案件編號:DCCC9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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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7日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