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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內地人手持印上陳年「廖創興銀行」標誌、但寫上「廖創榮銀行」的存款證明書副本,到創興銀行(前名廖創興銀行)欲提取天文數字35億美元(約272億港元),結果被銀行職員一眼看出存款證屬偽造,並召來警方將兩人拘捕。
分別為36歲及35歲的被告黎福海及李竹軒,否認串謀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案件昨在區院開審。控方的開案陳辭透露,本年1月27日中午,兩被告走到創興銀行彌敦道分行,向麥姓職員出示據稱由「廖創榮銀行」於2002年5月22日發出的「存款證明書」副本,內容指證明一筆35億美元款項,已存進一個以「中國科技產業雜誌社中南服務部茂名分部」為名的廖創興銀行帳戶內,兩人向麥求證該存款證明書的真確性。
印舊銀行標誌被職員揭破
由於兩人未能證實是帳戶持有人,麥拒絕回答兩人的查詢,但通知上司並將有關副本作影印,然後透過電郵通知所有分行職員。
兩人查詢不得要領,翌日走到創興銀行德輔道分行再試,並查問如何可以取得該筆錢。職員發現該存款證明書上印上的廖創興銀行標誌已於20年前停用,而且證明書上廖創興銀行的英文名稱寫成了「廖創榮銀行」,翻查下上述的帳戶亦不存在,職員於是報警。
【案件編號﹕DCCC2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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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8日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