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兩招為大浪西灣風波善後,環保署日前已去信業權持有人、蒙古能源主席魯連城,要求他把該土地修復還原,另一邊廂大浪西灣的發展審批地區草圖昨日刊憲,建議把土地暫列作「非指明用途」,只准作農業用途,並寫明任何動土工程均須經城規會批准,有效期3年。城規會會以兩個月諮詢市民意見,讓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就草圖作最後定案,並在3年內制訂分區計劃大綱圖。
環團轟沒列明保育意向
儘管草圖即時凍結了任何動土工程,然而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認為仍未知夠,指政府沒清晰講出保育該地點的意向,而土地用於農業會很危險,因為會污染河流。他說,會盡快向城規會申請把該土地修訂為海岸保護區,並把農業用途列為須經城規會批准的用途。
大浪西灣之前沒有任何規劃限制,城規會按政府指示提出的發展審批地區草圖,臨時凍結了該區任何發展。草圖把大浪西灣列為「非指定用途」,只「經常准許作農業用途」,其他用途均要向城規會申請。此外,政府亦把規範加碼,寫明任何河道改道、填土/填塘或挖土工程,即使是作農業用途,也要經過城規會的批准。
城規會又在草圖說明書中,列明大浪西灣的規劃意向,是要「保護區內具有高景觀價值的地方,使這些地方能與附近西貢東郊野公園的整體自然美境互相輝映」。
城規會按個別情况考慮
魯連城早前的工程已移除大浪西灣不少樹木,並設置兩個人工水池。說明書特別點出現時有不符合該圖規定的土地用途,對該區的環境、排水和交通或構成不良影響,對於更正這些土地用途,說明書稱,城規會會按個別情况考慮每宗申請,「凡有助改善或改良區內環境的改動及/或修改工程,均可能獲得城規會從優考慮」。
公共專業聯盟主席黎廣德稱,這個寫法反映政府想提供誘因讓魯連城把大浪西灣回復原狀。環保署回應本報查詢時透露,日前已去信魯連城,促請對方修復該土地。
前城規會委員吳祖南表示,今次的發展審批地區圖已算很緊,大型的工程全都要經城規會批准。他說,由於城規會在考慮任何規劃申請時,都會看該區旁邊的開發情况,故業權持有人把大浪西灣用途改變的可能不大。
2024年10月07日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