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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客韓偷鑽戒判監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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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8月07日 05:35
2010年08月07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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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內地人在韓國斧山商場扮大豪客,在名店卡地亞專門店偷去一枚售價約值275萬港元的3卡鑽戒,繼而乘飛機來港欲逃之夭夭,惟兩人在本港機場被捕,昨被判入獄22個半月。

庭上更透露卡地亞韓國店承認,鑽戒的成本只約值107萬港元,但售價比成本價高兩倍半。

被告莫日明(44歲)及周堯星(43歲)早前在區院承認洗黑錢罪名,法官為了解鑽戒的真正價值作判刑參考,要求涉案卡地亞韓國專店透露該鑽戒的成本價,控方昨終透露該枚售價約275萬港元的3卡鑽戒,其成本價只是107萬港元。但法官認為兩被告本答應以275萬港元買入鑽戒,同意卡地亞專店的損失實為275萬港元。

洗黑錢罪成 可引渡韓國受審

雖然辯方大律師求情指出,兩被告早已同意被引渡到韓國就偷竊罪受審,但程序中途律政司罕有地控以兩人洗黑錢罪名,令兩人在本港服刑後仍有機會被帶到韓國受審,使同一犯罪行為受兩次刑罰,但控方指引渡程序仍未完成,仍待行政長官的批准,若兩被告已在本港服刑,則可以此理由反對引渡,兩人未必要到韓國受審。

法官判刑時指出,兩人在韓國只涉及簡單的盜竊,涉及的洗黑錢金額乃盜竊所得的鑽戒,其價值相比其他洗黑錢案涉及的金額小,但考慮到案件涉及國際元素,本身是內地人的被告到韓國犯案,再經本港,考慮後判兩人入獄22個半月。

兩被告去年10月參加韓國旅行團,到釜山新世界百貨的卡地亞專門店,要求看2卡以上的鑽戒,後來指要買下涉案的3.19卡鑽戒,但兩人在店員將鑽戒包裝時不斷分散店員的注意力,其間偷去鑽戒後逃之夭夭。

【案件編號﹕DCCC1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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