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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涉非禮前學生候審長青網文章

2010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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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7月28日 05:35
2010年07月28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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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報稱任職教授的中年男子涉嫌於去年10月在屯門一避車處非禮一名22歲女子,案件昨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8月31再訊。

被告何廣明(56歲)報稱教授,被控於2009年10月6日在屯門青山公路近小秀村路口的避車處,非禮一名黎姓女子,於去年11月被捕。控方透露,事主現年22歲,是被告以前的學生,被告准以500元保釋候審。

香港五常協會創會主席

根據網上資料,何廣明是香港五常協會的創會主席。「五常法」是一套「5S管理」的概念,即「常組織、常整頓、常清潔、常規範及常自律」,源自日本,主要適用於企業管理。根據香港五常協會網頁顯示,被告現為廣州中山大學卓越管理桂冠教授。

【案件編號︰TMCC24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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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yki
2024年04月13日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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