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擁有逾2000名會員、逾2.8億股金的中大僱員儲蓄互助社捲入合約糾紛,其前社長黃隆稱出任互助社投資顧問期間,4個月內投資外匯及黃金為互助社賺逾3324萬元,但互助社至今仍未按聘書規定向他分發近千萬元花紅,因而告上法庭。
原為中大生化系技術員的原訴人黃隆,自2001年起出任被告香港中文大學僱員儲蓄互助社(下稱互助社)的社長,雖然他已於2008年9月退休,但仍任互助社社長並兼任首席財務主任,原訴指他因想退下火線,互助社曾公開招聘財務主任但未有申請者回應。
聘書訂明投資獲利可分花紅
董事會於是決議聘請原訴為投資顧問,任期維持一年,原訴遂於去年5月底正式辭任社長,轉任互助社的投資顧問。聘書訂明,若該年度的投資利潤超過資金的16%,黃可獲淨利潤的30%作為花紅,其中一半的花紅需於下一季度的第7天發放。黃於去年6月至9月期間向互助社提供投資意見,4個月內主要投資外匯及黃金,令互助社獲利逾3324萬元。
4個月內勁賺3000萬
原訴指按聘書計算,他在首兩季度應可獲花紅逾975萬元,互助社亦於去年10月8日向他發放一半、即487.2萬元花紅,惟兩日後互助社其中7名董事卻要求原訴暫時交還花紅,指互助社要另找核數師計算花紅金額,原訴指出於信任,6天後他交還花紅。
去年10月中起,互助社拒絕原訴提供的投資顧問服務,除了投資黃金外,亦叫停所有由原訴處理的投資項目,而合約至本年5月底屆滿,互助社仍未將該筆近千萬的花紅交予原訴。原訴曾提議雙方進行調解,但互助社的律師卻回覆指互助社認為有關聘書無效,無意調解。
擔任中大僱員儲蓄互助社義務顧問的中大副校長黃乃正昨表示,互助社與前社長黃隆簽訂合約時,他與大部分社員並不知情,社員後來知悉事件,十分不滿社方欠缺透明度,亦擔心因黃隆的巨額分紅令其他社員獲利減少,最近數月出現退社潮。
恐利益受損 近月掀退社潮
黃乃正坦言,雖然他在數年前獲邀為該社義務顧問,但社方並未告知任期長短,他不清楚自己是否仍擔任顧問一職。黃乃正指社方與黃隆簽約時沒有諮詢他,直至數月前陸續有社員向他投訴,他才知悉事件。黃批評社方給予黃隆的花紅太高:「外面的投資顧問也不會收那麼高花紅!合約又沒說明若蝕錢怎處理,很不清晰。」
加入該社逾10年、已儲蓄數萬元的中大職工翁愛明指出,黃隆獲發巨額花紅或影響社員利潤,令不少社員不滿,身邊同事最近亦退社,自己則會繼續留意事件發展,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案件編號﹕HCA1122/10】
2024年07月14日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