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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社運分子梁穎禮今年4月出席嶺南大學音樂會後,向警車丟啤酒罐及拒絕向警方出示身分證,被控以未有出示身分證及亂拋垃圾罪,他昨認罪後被罰款1700元。被告梁穎禮(28歲)沒有刑事紀錄,他求情時稱知錯及後悔,他本身從事義務地區工作及電台主持,靠綜援維生,請求輕判。被告梁穎禮是民間電台「FM101」創辦人之一,活躍於社會運動,曾參與反高鐵行動,他在今年元旦遊行於中聯辦外示威,被警方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名拘捕,其後獲撤銷起訴。出席嶺大音樂會遇警車案情指梁穎禮於今年4月22日晚上出席在嶺南大學舉行的音樂會,警方接獲附近居民投訴噪音滋擾,派員到場了解,警車離去時遭被告丟啤酒罐。警員下車後多次要求被告出示身分證,惟被告拒絕及稱他在法律上沒有責任協助警方,後被警方拘捕,並於本年7月被控以上兩罪。【案件編號︰TMCC24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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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8日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