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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08年旺角嘉禾大廈五級火中捨身成仁的消防隊目蕭永方,繼他的同居女友興訟向消防處申索補償後,其妻子早前亦入稟申索,並申請將兩案合併,但遭法庭指兩人有利益衝突而拒絕,同時拒絕其同居女友提早領取補償的申請。案件押後至7月30日再訊。申索人之一的蕭永方妻子禤美英認為,案件與另一申索人、蕭的同居女友盧秀欄的案件面對同一議題,合併後可節省法庭資源。但法官認為兩者有利益衝突,不宜合併。代表被告消防處長的律政司表示,已把涉及同居女友一案的補償金預先存入法庭,稍後亦會就蕭妻一案,把法定最高補償金額存入法庭,惟雙方均拒絕透露實際金額。盧秀欄的代表律師指出,盧正領取綜援,但擔心申索需時,申請提早領取補償,惟律政司指盧先要證明其法律上的依賴者身分,始可獲分補償金額,法庭最後亦拒絕盧的申請。【案件編號:DCEC9、6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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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31日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