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13歲女童4年前在荃灣海濱溜冰學校接受一對一溜冰教授,當她跟着教練練習燕式旋轉時,頭部受傷倒地,送院證實頭頂骨折。女童父親向校方索償,校方指女童因失衡跌倒,傷勢乃自己的溜冰鞋所致,但法官昨指女童是被教練示範時不慎踢傷,裁定校方需賠償女童16萬元。案發時年僅9歲的事主梁思諾,由父親梁遠發(均譯音)代表,控告經營海濱溜冰場及學校的荃灣地產有限公司。女童事後沒有後遺症,頭頂上的疤痕有頭髮可遮蓋,雙方最後同意賠償額為16萬元,法官只需為責任問題作出裁決。法官在判辭指出,女童於06年2月4日接受第12堂的花式溜冰訓練,當時何姓教練正與她練習燕式旋轉動作,何上身傾前、向後提起右腳旋轉期間,突然聽到女童大叫,後來只見女童跪在地上叫痛,頭部流血。被告稱學生失衡 溜冰鞋傷頭女童送院後證實左邊頭頂有類似小洞的骨折,專家醫生認為是由細小的尖銳物所傷,女童接受手術後留院9天。女童記不起受傷經過,亦沒有意外目擊者。被告一方認為事件乃因女童失平衡跌倒時,被自己的溜冰鞋所傷。官指教練示範旋轉踢傷女童 但法官考慮女童的倒地姿勢及醫生報告後,認為女童的溜冰鞋不可能傷到她的頭頂,故裁定教練在示範時,未有顧及與女童之間的距離,提腳時踢傷女童,同時認為被告有疏忽,需為賠償負上責任。【案件編號﹕DCPI1470/07】
回應 (0)
2023年12月26日 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