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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府律師區婉華 再犯偷竊判感化長青網文章

2010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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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7月03日 05:35
2010年07月03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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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兩度犯偷竊罪但毋須留案底的前政府高級律師區婉華,今年初在超市高買花生酥再惹官非,她早前承認盜竊罪,昨被判接受一年感化,並獲一間秘書公司「力撐」,寄信往法庭表示願為她提供工作機會。 裁判官形容被告區婉華(52歲)長時間患心理障礙,判她接受接受感化令,須按感化官指示接受心理、精神治療等。 秘書公司願提供工作機會 裁判官又表示,收到一間秘書公司的信件並轉交辯方,該公司表示支持被告和關心其更生,但辯方指出,被告沒經濟問題,打算退還信中附上的支票,但被告會考慮接受有關工作安排。辯方又指出,被告因精神不佳而重犯盜竊罪,現時她已換藥,另被告亦因擔心母親失明和胞妹患癌,情緒不穩才犯案,再犯案的機會不大。 案情指出,今年1月15日,被告在北角新都城大廈的惠康超級市場,偷去一包價值23.8元的花生酥。 大律師陸偉雄認為被告確是患病,但不能每次都以此作藉口,他認為感化令能對被告有實質作用,讓感化官監管被告看醫生接受治療;簽保守行為則是給予被告機會,不用留案底,但他認為現階段要協助被告復康及不要再犯法。 【案件編號﹕ESCC3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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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
2023年10月20日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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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yki
2023年03月29日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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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g
2022年06月27日 08:14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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