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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標籤漏洞 先拆後包避規管長青網文章

2010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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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7月03日 05:35
2010年07月03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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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營養標籤法例生效才3天,多個規管漏洞已突顯,有商戶將原先包裝好的食品拆開,變身成「未包裝」食品,待客人購買後再包好,藉此走法律罅;超過2萬種申請了「小量豁免」的食品,名單卻因部分申請者未繳豁免費至今仍不齊全,未能供市民查閱辨別真偽。 食物安全中心指出,營養標籤法例7月1日實施至今,他們暫未接獲投訴,只有3宗查詢個案。針對全港約7.2萬已包裝食品中,多達2.35萬種獲署方批准可作「小量豁免」毋須標示營養標籤,政府早前指會在法例生效即把名單公布,供市民查閱,以辨別有否食品商將銷售量「報細數」等違規或冒認問題。 署方﹕申請個案未繳行政費 但本報昨向署方查詢資料時,發言人卻說,該些申請個案因為仍未繳付約345元的豁免行政費,故實際上並未完成申請程序,要多一個月才能公布名單。記者追問若申請「小量豁免」的食品商,一個月內仍未繳付小量豁免行政費用,但其間已將全部食品出售,食品商其後決定取消其早所作的「小量豁免」申請,會否視作觸犯營養標籤法例而遭檢控,署方卻未明言執法標準,只說「視乎個案取得證據決定」。 針對有食品零售商戶,將原先包裝好的食品拆開包裝盒,待客人購買後才將包裝盒再次封好,試圖利用營養標籤法例只針對「已包裝食品」迴避規管,本報向署方查詢是否違法,發言人只說﹕「食物安全中心執法時,是以食品售賣給最終消費者的模式以決定是否符合有關要求」,沒有直接回答有否違法。 小商戶誤認為超市先開始 記者昨日向灣仔一帶的食品小商戶了解營養標籤實施情况,太原街有售賣乾果、肉乾的檔戶,仍未有為已包裝的產品貼上任何營養標籤,店員李小姐誤解法例,她說﹕「我們遲一點才開始加標籤,現時是超級市場那些地方先開始。」似乎不知道法例已全面實施。 售菲律賓及泰國食品店的梁先生雖有聽聞過營養資料標籤制度,但其店內有部分零食未有貼上合標準的標籤,他以為食品「成分」便等於營養標籤。 在連鎖零食店EDO多慶屋,日本糖果及巧克力的貨架上,多達八成食品貼上了「豁免標籤」,不用附有政府規定的營養資料,但消費者無法逐一查核。 《解讀營養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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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tonFong
2023年10月20日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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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yki
2023年03月26日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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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g
2022年07月12日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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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
2022年06月26日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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