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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八旬婦前日在康文署轄下的深水埗公園墮池溺斃,死者的兒子昨日指水池只約1呎多深,怪責在場保安員未有即時救人,暫未決定會否追究責任。康文署長馮程淑儀昨回應事件時表示,根據指引保安員遇到危急情况應先報警,但承認「同事可行多一步」。據了解,被指見死不救的女保安事後情緒受困,更不適送院,昨日要請病假。
便衣探員昨早重返現場尋找意外目擊者及拍攝出事水池,康文署亦派員到場了解。出事的公園水池昨日下午已被抽乾,康文署表示正在徵詢建築署意見,研究是否需要加強噴水池的安全措施,其間會暫時放掉池水。
死者的六旬兒子胡志灝昨早到葵涌公眾殮房認屍,至下午約2時半,死者的兒子和丈夫一同前往深水埗警署錄取口供。死者兒子昨批評現場保安員看到母親墮池後只報警不救人,認為保安員有責任即時救起母親,待救護員到場救人已經太遲,「保安員應該走過去拉起她,那個水池只有1呎4吋深!」他表示要向警方和康文署了解事件詳情,暫未決定會否追究。
所有公園水池研裝圍欄
康文署長馮程淑儀昨出席公開場合時回應事件,她表示,意外於0.4米深的水池發生屬「罕見」,目前會先向警方、消防處和外判公司了解,調查完成後會盡快公布結果。她表示,根據目前給予外判公司的指引,員工若遇危險情况應先報警,但「指引歸指引,只能針對一般情况,不能涵蓋未能預見的情况」。
她說,當時的情况由外判公司的員工臨場判斷,但承認當值的保安人員「可以行多步」。「如果覺得自己有能力去拯救,而當時環境許可,我覺得應該施以援手。」(當時環境是否許可?)「我覺得如果以那個水深來說,同事若能行多一步,會好一點。」馮程淑儀又表示,會研究是否有需要在所有公園水池內加裝圍欄。
涉事保安情緒受困請病假
深水埗公園的外判保安公司為佳保護衛,該公司經理陳先生昨表示,已向康文署提交初步報告。他又透露,報警的女保安員於事發當晚感到不適,要送院治理,昨日請了病假,暫未知何時復工。陳經理表示,該保安員承受巨大壓力,會待她心情平復才與她接觸,了解事件經過。陳經理又說,保安員應以自身安全為首要考慮,強調該女保安員經過考核,是合資格的保安員。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根據香港法律,見死不救一般不算犯法,但若當事人本身有責任拯救,例如是救生員或醫生,則有可能被告誤殺,但他說,保安員的工作責任未必包括拯救。陸偉雄又指出,若市民純粹熱心救人,卻意外導致被救者死亡,一般而言毋須負上刑責。
深水埗區議員馮檢基昨與西九康文署官員會面,就意外表達意見,認為保安公司對員工發出的指引不能太「硬繃繃」,年前明愛醫院事件就是因此而起。他說﹕「有些保安公司向員工發指引,有人跌親也不要『郁佢』,怕有事要自己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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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6日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