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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不拆僭建損和諧長青網文章

2012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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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4月18日 21:35
2012年04月18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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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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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發展局長林鄭月娥重申,從未考慮特赦村屋僭建物,認為政府現時做法「合法、合理和合情」。她指出,自己處理此問題已「嘔心瀝血」,若政府不依法施政,會不利社會的和諧。另一邊廂,鄉議局計劃申請法律援助,與政府就僭建問題對簿公堂,由27鄉組成的「保衛家園行動小組」召集人梁福元再揚言,若政府強行執法,「大衝突、流血、什麼都可能發生」。


逐點反駁鄉事派質疑

自本月1日政府展開新界村屋僭建物清拆和申報行動,鄉事派與全國政協劉夢熊多次提出,要求特赦結構安全的僭建,劉更為此事致函特首曾蔭權。林鄭月娥昨出席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後回應事件,指現屆政府在處理新界村屋僭建問題上,一直依法辦事,不會考慮特赦:「當然新界村民有不同的看法,我們是可以估計的。」


林太其後逐點反駁鄉事派與劉夢熊的質疑。她說,鄉事派所指的集體官契不受《建築物條例》規管,只限於在1961年前所建、至今從未重建的村屋,否則不論1961年前或後興建的建築物皆受規管。她又提到,局方已特別向房委會求證,澄清原居民在申請買居屋或輪候公屋,權利與一般市民無異。


拒收「容忍費」換保留僭建物

對於有意見認為,村民可以向政府支付容忍費,以換取保留僭建物,林太直言不可能:「我們完全沒有考慮過這個方案,因為用錢來解決一些違規行為,並不符合香港依法辦事的精神。」林太表示,社會的和諧和團結,應建基於社會的公平和公正,一視同仁,「如果在處理新界村屋僭建物……作出退讓或妥協,恐怕對我們在市區僭建物的執法工作會帶來非常大的衝擊,加劇整個香港鄉城矛盾,更加不利於香港社會和諧」。


劉皇發籲冷靜 「搞出大頭佛難收科」

鄉議局昨日開會討論如何「反擊」政府執法。委員簡松年表示,已就司法覆核一事諮詢多名資深大律師意見,由於律師費動輒10萬元計,該局會研究找合適的村民申請法援,他相信只擁有一所物業的村民可通過資產審查。梁福元表示最快下月舉行的「萬人申訴大會」,會請來村屋「苦主」宣泄不滿,下周一將開會討論詳情。


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呼籲村民「要有分寸」:「若弄出個大頭佛好難收科。」副主席張學明亦說,香港是法治社會,不主張任何不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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