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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鄧劍群昨在庭上披露,與李姿霆開始親密關係後,原來會將向李開過的支票,及每月5萬元家用等錢銀瓜葛一一記錄,又稱因怕李只愛錢,且其家庭背景複雜,故只願送李首飾現金而非物業,多年來共給她約420萬元生活費。
鄧劍群昨表示,兩人關係開始初期,便以紙筆記下所有開給李的支票、現金轉帳等資料,但因怕妻子發現,付款人只用代號,後來將資料記入手提電腦。
他又以名下其中一間投資公司聘用李為經理「出糧」,然而其子亦是該公司的董事,公司帳目要兒子簽署,他昨直言﹕「佢(兒子)唔會睇得咁detail(仔細)!」除了「薪金」,鄧亦有給現金,李姿霆每月的生活費約5萬元,多年來的生活費等開支共約420萬元。
李姿霆一方的資料顯示,兩人7年關係中,鄧先後送贈了價值310萬元的首飾,主要是鑽石,其次是名表。鄧憶述,一次因李在他面前哭得很厲害,稱珠寶公司不聘用她,鄧為安撫她而首次買首飾,鄧亦曾資助李報讀鑽石鑑證課程。
怕李只愛錢 不願送物業
雖然鄧花在李身上的金錢不算少,但鄧在證人供辭中有所保留,認為兩人關係未穩定,跟李也沒長遠打算,更怕李只愛他的錢;再者二人相識時,李已透露父親涉及刑事罪行,父親和胞弟更已破產,認為李家庭及經濟背景複雜,加上香港樓價不菲,故只願向李贈送首飾現金,而不打算向她贈送物業。
鄧劍群昨表示,兩人關係開始初期,便以紙筆記下所有開給李的支票、現金轉帳等資料,但因怕妻子發現,付款人只用代號,後來將資料記入手提電腦。
他又以名下其中一間投資公司聘用李為經理「出糧」,然而其子亦是該公司的董事,公司帳目要兒子簽署,他昨直言﹕「佢(兒子)唔會睇得咁detail(仔細)!」除了「薪金」,鄧亦有給現金,李姿霆每月的生活費約5萬元,多年來的生活費等開支共約420萬元。
李姿霆一方的資料顯示,兩人7年關係中,鄧先後送贈了價值310萬元的首飾,主要是鑽石,其次是名表。鄧憶述,一次因李在他面前哭得很厲害,稱珠寶公司不聘用她,鄧為安撫她而首次買首飾,鄧亦曾資助李報讀鑽石鑑證課程。
怕李只愛錢 不願送物業
雖然鄧花在李身上的金錢不算少,但鄧在證人供辭中有所保留,認為兩人關係未穩定,跟李也沒長遠打算,更怕李只愛他的錢;再者二人相識時,李已透露父親涉及刑事罪行,父親和胞弟更已破產,認為李家庭及經濟背景複雜,加上香港樓價不菲,故只願向李贈送首飾現金,而不打算向她贈送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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