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婚照投訴急增五成 消委籲問清楚雜費長青網文章

2012年04月17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4月17日 06:35
2012年04月1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今年雙春兼閏月,不少情侶都打算「拉埋天窗」,更計劃到海外拍攝婚紗照,但套餐以外雜費繁多易起爭拗。消委會去年收到有關婚紗攝影投訴共82宗,較前年大增近五成,今年首季接獲36宗投訴,三分之一涉及境外婚照拍攝。消委會指境外拍攝婚照雜費繁多,如工作人員交通及住宿費用,簽約時應先問清楚。


三分一涉境外拍攝

投訴人之一李小姐曾在婚紗展中購買9888元婚照套餐,原本打算到台中影相,購買前已獲攝影公司口頭承諾只需付新娘化妝及拍攝日租車的額外費用,於是落訂5000元。不過該公司後來通知她,在台北以外地方拍攝,須另付工作人員車費及住宿費共4000元,李小姐不滿,要求改回在港拍攝。


但該公司指單據服務條款已列明不接受口頭協議,更指她違約並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餘額,最終李小姐「撻訂」才達成和解。另一對投訴人賴氏夫婦於2010年9月購買2.5萬元婚紗攝影套餐到雲南拍攝,之後才獲悉要支付5800元執相費,付款後要求3個月內交相,卻遲多半年才收貨。


消委會:勿輕信口頭承諾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提醒市民,結婚是人生大事,影婚紗相時想得美好,但可能忽略隱藏附帶服務如化妝、「執相」等收費,應購買前先問清楚收費,不要輕信口頭承諾。


資深婚禮統籌師麥周露嬋表示,一般婚照攝影公司不會在合約列有到境外拍攝的所有收費詳情,消費者定必要查詢清楚,例如工作人員機票、當地交通及膳宿費用是否要支付。她更指曾有客人向攝影公司購買套餐,列明工作人員要住星級酒店,一樣要「包底」,而攝影公司亦不時會拖長交相時間。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