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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的胞兄方曼生,稱於1994至95年向友人夫婦借出逾900萬元,但對方至今仍拖欠348萬元,方曼生興訟追討,案件昨開審。方曼生供稱自己「好人」才借錢予友人作短期周轉,但遭對方律師揶揄他是「黃大仙」,輕易借出巨款。
稱不想逼朋友 6年後才興訟
本身是律師的方曼生供稱,與被告陳應基及熊倩儀於1990年代認識。94年,陳氏夫婦因生意周轉問題向方借款,陳聲稱銀行貸款即將批出,方基於「好人」及有利息,答應並累積借出918萬元,惟被告只於95年清還500萬元,一直拖欠418萬元。其間方要求被告將西貢銀巒路龍湖別墅5%業權售予他,因為方認為「無銀行或人肯買入只得95%業權」,以便作抵押。方曼生又接納對方手寫借據,以別墅作為貸款按揭。
但被告2000年仍未還錢,雙方再商議後,方批准被告分期清還348萬,但被告仍拒還錢。方指自己是「好人」,與被告是朋友,不想逼迫對方,故6年後才告上法庭。但被告的大律師揶揄,若方所言屬實,他簡直是「黃大仙」(指有求必應)。涉案別墅由陳氏夫婦05年售予德福投資有限公司,熊母是大股東,但方曼生不認同上述轉讓有效。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2021/06, HCMP12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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