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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童殺姑媽家3口長青網文章

2012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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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4月17日 06:35
2012年04月17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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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湖南衡陽縣發生倫常慘劇,一名年僅12歲、寄養姑媽家的男童因不滿姑媽未煮晚飯,殺死姑媽和兩名表弟妹,然後再若無其事去網吧上網。男童於上周六(14日)被捕。事件引起廣泛討論,有網民呼籲社會要多關注問題兒童。


衡陽縣新聞網報道,肖姓男童是該縣光華實驗中學的寄宿生,父母早年離異,由姑媽撫養。消息指,男童因缺乏家庭關愛,沉迷網絡遊戲;但姑媽對他管教甚嚴,男童曾向姑媽要錢去網吧被拒,令他懷恨在心。


要錢被拒懷恨 先殺表弟妹

上周五(13日),男童從學校回到姑媽家,見姑媽不在,亦無人煮晚飯,十分生氣,剛好表弟(4歲)和表妹(9歲)放學回家,遂一怒之下用水果刀把他們刺死。稍後,男童又將回家的姑媽殺死。在草草清理現場後,他竟若無其事地去網吧上網。男童姑丈當晚發現事件後報警。警方在翌晨拘捕男童,在他身上搜出其姑媽家房門鑰匙、手機及2000元現金。男童承認殺死姑媽和兩名表弟妹。案件目前仍在調查中。


未滿14歲 無刑事責任

根據內地法律,「已滿14周歲」是承擔刑事責任的起始點,即14歲以下兒童犯罪,不管所犯罪行的嚴重程度,都不需負上刑事責任。肖姓男童今年12歲(2000年2月19日出生),法律上被視為無承擔刑責能力,他或將按照未成年犯罪的特殊罰則判刑,包括管制、緩刑、單處罰金或者免予刑事處罰,要視乎男童犯罪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後的悔罪表現、個人成長經歷和一貫表現等因素而定。


父母離異 網民籲關注問題兒童

事件引起廣泛關注,有網民留言譴責男童「沒有人性」。但也有網民認為,社會應該多關注缺乏父母關愛的兒童,以免悲劇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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