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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早前被控專業失德的港安醫院掛單麻醉專科醫生,昨在醫務聆訊中,被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質疑是否認為病人生存機會不高而放棄病人時,落淚強調自己有盡力照顧病人。她承認在電話中沒清晰指示護士慢靜脈推注注射的方法,原因是護士受過專業訓練,毋須詳細說明。
稱護士曾受訓 毋須詳細說明
涉嫌專業失德的張姓女醫生(Cheung Vivian Yee Nin)面對4項指控,包括病人進入深切治療部後沒提供適當治療;當病人出現心律不正並危及性命時,未有確保合資格醫生治理病人;向病人注射不適當劑量的腺苷酸藥物;以及未有確保病人用藥無效後安排合資格醫生治理病人,昨進行第三日醫務聆訊,被告首度自辯。
被告承認,手術後翌日早上病人情况惡化,她因在另一醫院協助手術,故在電話中「遙距」指示護士為死者注射治療心律不正藥物腺苷酸三磷酸,因她認為情况未達危急,故毋須即時安排合資格醫生到場治理病人。
被告亦反駁控方質疑注射30毫克的腺苷酸做法不當的說法,她說根據過往經驗,6毫克作用不大,而以6毫克為基礎的劑量只屬建議,非指定規例。
不過,被告承認,她在電話中指示護士進行慢靜脈推注注射時,沒有詳細解釋「慢」的定義。但她強調護士受過專業訓練,毋須詳細說明,稱若護士不明白會主動提問。
死者黃匡正於2005年6月在港安醫院接受腎上腺腫瘤切除手術時大量出血,其後情况惡化,兩日後因心肌梗塞死亡。死因庭2008年裁定黃死於意外。聆訊於周三繼續。
稱護士曾受訓 毋須詳細說明
涉嫌專業失德的張姓女醫生(Cheung Vivian Yee Nin)面對4項指控,包括病人進入深切治療部後沒提供適當治療;當病人出現心律不正並危及性命時,未有確保合資格醫生治理病人;向病人注射不適當劑量的腺苷酸藥物;以及未有確保病人用藥無效後安排合資格醫生治理病人,昨進行第三日醫務聆訊,被告首度自辯。
被告承認,手術後翌日早上病人情况惡化,她因在另一醫院協助手術,故在電話中「遙距」指示護士為死者注射治療心律不正藥物腺苷酸三磷酸,因她認為情况未達危急,故毋須即時安排合資格醫生到場治理病人。
被告亦反駁控方質疑注射30毫克的腺苷酸做法不當的說法,她說根據過往經驗,6毫克作用不大,而以6毫克為基礎的劑量只屬建議,非指定規例。
不過,被告承認,她在電話中指示護士進行慢靜脈推注注射時,沒有詳細解釋「慢」的定義。但她強調護士受過專業訓練,毋須詳細說明,稱若護士不明白會主動提問。
死者黃匡正於2005年6月在港安醫院接受腎上腺腫瘤切除手術時大量出血,其後情况惡化,兩日後因心肌梗塞死亡。死因庭2008年裁定黃死於意外。聆訊於周三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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