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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大鬧灣仔警察總部並在外牆噴漆塗鴉的公司東主,早前承認刑毁、襲警及可能令公眾地方受阻礙3罪,昨輕判感化15個月。曾形容本案是近日同類案件中最嚴重的裁判官,昨稱被告的感化報告是他為官15年來所見最詳盡,令人非常同情。
官:15年來最詳盡感化報告
現年37歲、經營4家公司的被告劉智仁,昨在庭外形容,今次的判刑是「幸運」,毋須監禁更屬預料之外。他強調當日並非有組織地挑戰警方,僅受醫院處方的藥物影響,加上當時患有抑鬱,父親又患上末期癌症,才會犯案。他指2007年「被警方老屈」的事件只是一場誤會,日後會自制不再犯。
署任主任裁判官杜大衛昨稱,被告的感化報告寫得非常好,並相信任何人閱畢報告,亦只會考慮判被告接受感化。
被告獲家人、同事及社會人士等寫信求情,信中大讚被告為人勤奮、負責任及熱心助人。裁判官認為,本案案情嚴重,被告的行為對公眾及警方造成滋擾,實在不能接受,但考慮他早前已被還押兩周,最終輕判他接受15個月感化,並賠償6000元清洗費予政府。
裁判官又表示,希望感化令能幫助被告,並對被告及其家人致以慰問,着被告珍惜與患癌父親的相處時光。
【案件編號:ESCC4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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