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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3員裁行為失當勢判囚長青網文章

2012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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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4月14日 21:35
2012年04月14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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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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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廉署3名調查員早年調查「窩輪天王」吳鎮濤造巿案時,向特赦證人張青浩「教路」作假口供,其間張青浩把「教路」情節錄音,反咬調查員。3名調查員早前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經審訊後昨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表明只會判處監禁,這將是第二宗廉署人員在執勤時犯法罪成的案件。


3名被告案發時分別為總調查主任曹永年(47歲) 、高級調查主任陳啟鴻(39歲)和助理調查主任歐劍鋒(43歲)。眾被告均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曹和陳另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廉署發言人對有個別人員犯案表示遺憾,署方會按照罪行嚴重性,考慮免除他們職務。


還押高呼:唔使擔心我

3名被告昨獲眾多親友到庭支持,親友和記者共70餘人「迫爆」整個法庭,曹和陳不時望向公眾席,歐則不時閉目。當他們獲悉罪成時均表現冷靜,不少親友表現哀傷。3被告經歷求情前20分鐘的「自由」後,便遭還押監房。曹離庭時高呼「唔使擔心我啊」,獲女親友回應﹕「支持住!」陳則不時對着親友拭淚,並揮手離庭。歐則與親友握手道別。


官:證人沒說出全部事實

法官游德康裁判時指出,特赦證人張青浩於兩次偷錄時均表現無助,與他一向表現截然不同,他並沒說出全部事實,認為他只想全身而退,對其證供需小心處理。不過,張的偷錄對話顯示,張有技巧地令陳承認,曹和陳曾教導張以賭馬輸錢、往澳門賭錢、買股票等虛假藉口,以解釋窩輪造巿收益去向。另外,陳明知張與廉署早有不予起訴協議,以及張曾與其他廉署人員會面,卻叫張在庭上否認有上述事件。


曹和陳又被揭發,曾向張提供其他證人口供,並要求他認人,以增加張作供時的可信程度。至於陳曾要求與張用新電話卡聯絡,游官不認為與「教路」作供有關,又指要求張熟讀自己口供並非不恰當。另外,歐當時只出席會議,未有證據指他曾「教路」或提供其他證人口供。


稱忘記錄3會面 官斥不可信

針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曹未有記錄與張的3次會面,他辯稱當時放假,事後已忘記,法官認為不可信,更質疑他身為高級調查員,沒理由犯下如此低級的錯誤。陳則叫張在家閱讀自己口供,聲稱沒人會知道。歐則向張分析口供,建議他可更好地回答問題。游官指眾被告多次與張見面,教導他作供,已違反廉署處理證人內部指引。


游官直言,張青浩有意誘使眾被告「教路」作供,可惜他們抵受不住誘惑,正中其下懷。游官對眾被告被定罪表示同情,但表明案情嚴重,只會判處監禁,不會予被告錯誤期望,把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其間索取陳的背景報告。


【案件編號﹕DCCC3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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