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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牌局挑戰蘭桂坊餐廳發牌長青網文章

2012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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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4月13日 06:35
2012年04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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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餐飲集團擬在中環蘭桂坊開設餐廳,在申請餐飲牌照及酒牌時,集團就無障礙設施與屋宇署爭持不下,酒牌局亦規定集團取得餐飲牌照始能獲發酒牌,集團不服向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上訴得直。酒牌局不滿,日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有關決定。


指有餐飲牌方可獲發酒牌

酒牌局在申請書指出,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未有按照《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條例》,判決前沒考慮酒牌局的一貫政策,即申請人必須持有效的餐飲牌照,始能獲發酒牌。


涉案的餐飲集團「MUSE」打算在中環德己立街33號D舖經營餐飲業,遂於2011年2月向食環署申請餐飲牌照,3個月後再向酒牌局申請酒牌。食環署在考慮是否批牌時,需向屋宇署及消防處索取意見,但集團就店舖內照顧殘障者的無障礙設施與屋宇署爭持不下,故遲遲未獲發牌;酒牌局則同意向集團發出為期1年的酒牌,但先決條件是集團必須先獲得生效的餐飲牌照。集團不服酒牌局的決定,向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上訴,上訴委員會上月判集團得直,並向集團發出為期半年的酒牌。


另一方面,餐飲集團就與屋宇署的糾紛,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案件於下月21日開審。


【入稟編號﹕HCAL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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