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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從事出口及製造業生意商人在星展銀行開戶投資獲利,他疑為答謝提供建議的前下屬、時任私人銀行部門高級客戶經理,私下「額外獎賞」他130萬元,直至2008年金融海嘯致投資泡湯,星展向商人追收補倉費始揭發案件。經理否認3項受賄罪,昨在區院受審。
據報,涉案商人薛板婕(65歲)是5間公司的董事,公司主要製造及銷售電器用品,廠房設於深圳、佛山等地。薛前年被裁定行賄罪成,判囚9個月,緩刑1年。
客戶行賄罪成判囚緩刑
控方指薛板婕於04年4月在星展開設私人銀行戶口,被告江德立(56歲)負責推介各類金融產品、提供投資意見及協助他取得信貸。薛接納意見後賺錢不少,故06年提出給江「額外獎賞」。被告提醒薛,星展不容許他收客戶款項,建議他以現金支付,薛遂於06年12月至08年2月,3次從私人戶口提取兩筆分別為50萬和一筆30萬元款項予被告。
薛於08年10月因買賣金融產品招致巨大損失,星展透過被告追討約300萬美元(約2330萬港元)補倉費,但不得要領。被告1個月後向上司透露收賄,星展將案轉介廉署,被告09年7月被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038/11】
據報,涉案商人薛板婕(65歲)是5間公司的董事,公司主要製造及銷售電器用品,廠房設於深圳、佛山等地。薛前年被裁定行賄罪成,判囚9個月,緩刑1年。
客戶行賄罪成判囚緩刑
控方指薛板婕於04年4月在星展開設私人銀行戶口,被告江德立(56歲)負責推介各類金融產品、提供投資意見及協助他取得信貸。薛接納意見後賺錢不少,故06年提出給江「額外獎賞」。被告提醒薛,星展不容許他收客戶款項,建議他以現金支付,薛遂於06年12月至08年2月,3次從私人戶口提取兩筆分別為50萬和一筆30萬元款項予被告。
薛於08年10月因買賣金融產品招致巨大損失,星展透過被告追討約300萬美元(約2330萬港元)補倉費,但不得要領。被告1個月後向上司透露收賄,星展將案轉介廉署,被告09年7月被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0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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