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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淑貞﹕臻美似我條命長青網文章

2012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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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4月11日 21:35
2012年04月11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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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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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下稱臻美)前校監梁淑貞涉詐騙家長借出45萬元案昨續審。梁自辯時否認詐騙家長,反指「臻美(機構)好似我條命」,又稱是校董會決定買入弘爵國際學校(下稱弘爵)校舍及牌照,加上弘爵校監表明「唔會租」,因校監不願被指「賣仔賣女」,遂美其名稱兩校「合併」。


被告梁淑貞(47歲)供稱,臻美於2001年開校,當時只開至小五,翌年教統局官員公開向家長承諾讓學生銜接至中學,被告理解為開辦中一至中七。惟油塘邨用地原只預算為小學,故相關設施如課室、球場及教師數目等均有差異,官員表示「兼(當中學設施)住先啦」。


學生指校內有「溏心風暴」

被告續稱,就此向局方提交不下5個新高中計劃書,局方回信同意開辦高中,但未有任何資助或批地,原地擴建亦不可行,學生其間更指校內有「溏心風暴」。


2006年5月,被告接獲時任校監黃英琦電郵,安排家長與時任首席助理秘書長李國生開會。李在會上指出,早於2002年已通知黃投標學校地皮,「畀咗(地皮)無得再畀,係你哋家事」,又着臻美安排學生升學,不少家長在會上追罵黃,黃卻未有解釋,低頭慌張急步離開。


5000萬買弘爵校舍 1元買牌

家教會曾找時任立法會議員陳婉嫻求助,陳表明「無得搞」,提議另起爐灶。家教會於一個月後的校董會向黃提出不信任動議,黃稱與她無關,又說「最多唔做校監」。當年有中三學生在畢業禮上淌淚哀求將來不要沒書讀,最終學生各散東西。


同年新學期前,家長表示「心痛」,再問及新高中,被告稱已覓得弘爵,9月初即聯絡校監邊陳之娟,雙方一拍即合。邊太表明要「一整舊嘢買(校舍及牌照)」,但因辦學多年,不希望予人「賣仔賣女」感覺,要求對外稱「合併」,校董會為尊重「老人家」遂同意。梁稱,當時雙方同意以5000萬元買入校舍,另以1元買入牌照,邊太又邀請她及丈夫加入弘爵校董。


臻美辦學團體基督教臻美社會服務機構(下稱臻美機構)董事會同意買入弘爵,被告遂代臻美機構於12月先付20萬元訂金,直指「臻美(機構)好似我條命、我個仔」。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1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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