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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辦﹕雙非應法律解決長青網文章

2012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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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4月10日 06:35
2012年04月10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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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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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工聯會會長鄭耀棠昨在北京會見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後,引述王光亞稱現時以行政措施處理「雙非」(夫婦均非港人)孕婦湧港產子的問題只能收一時之效,不能真正解決問題,長遠應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期望今年內在這方面有所進展。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認為,兩會期間中央不願釋法或修改《基本法》的信息明顯,「法律途徑」應不是指釋法。


被問到是否要釋法解決「雙非」問題,候任特首梁振英昨離港赴京前在機場回應說:「釋法是《基本法》其中一個途徑,但若我們能以其他方法解決當然會更好。我聽到有一些建議解決方法,這個問題我在北京若有機會,希望能和中央領導探討。」


梁振英﹕望與中央商釋法外方法

鄭耀棠引述王光亞指應靠「法律途徑」處理有關問題﹕「現在特區政府和內地政府作出了一些部署,在行政上作規範,但這是否能解決問題呢?他(王光亞)自己看,一時的效果是有的,但不能真正解決問題,真正解決問題最終要靠法律途徑,希望這方面,今年內有所進展。」


梁家傑估計「法律途徑」不是指釋法﹕「兩會期間中央不願釋法或修改《基本法》的信息明顯……(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飛早前也只是說要處理問題,而不是禁絕內地孕婦來港產子。」


梁家傑料「法律途徑」非釋法

自由黨副主席周梁淑怡認為,港府應即時停止賦予雙非子女居港權,若雙非父母有異議,才提出司法覆核,把問題引回香港的司法程序內,到有最終判決,才考慮是否釋法。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是否提請釋法,應由梁振英決定。


王光亞在兩會期間亦曾就「雙非」問題表態,當時並沒有明確提出要以法律途徑解決,只說行政措施效力有限,中央會提出治本的解決方案。人大副秘書長喬曉陽當時亦表示,不宜修改《基本法》去處理有關問題,又指「有幾個方法解決」,包括有人提議由「終審庭自己糾正」。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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