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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759阿信屋去年底進駐小西灣廣場後,商場內有零食店結業,附近零食店怨聲載道,直斥阿信屋「以本傷人」。法律學者指出,除非阿信屋具「市場權勢」,再以低於成本的水平作掠奪性定價,否則不會違反競爭法。
復活節假期下的小西灣阿信屋客似雲來,附近的小型零食店就門庭冷落,有店員提起阿信屋,即咬牙切齒高呼「以本傷人」。「賤價賣到那麼便宜,生意當然有影響,供應商都出少了貨,(阿信屋)不如免費掉出來,當做慈善啦!」
現正審議的競爭法禁止商戶作掠奪性行為,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鄭建韓解釋,《競爭條例草案》中的「濫用市場權勢」條文可監管掠奪性定價,即具市場權勢(市場佔有率逾25%)的商戶,定出低於成本價格,令對手無法經營,便屬反競爭。
現時阿信屋有68間分店,數目高於擁有約53間分店的零食物語,但低於擁有逾250至900間分店的超市及便利店。鄭建韓估計,阿信屋市場佔有率不會高於25%,且沒定出低於成本的價格,相信不構成反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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