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私樓須購第三者保險的法例,自去年1月生效以來,至今年2月底仍有230幢大廈未有投保,約佔全港1.62萬幢已成立法團大廈的1.4%,主要集中在舊樓林立的地區如油尖旺、深水埗及九龍城等。有業主立案法團屢次投保都被拒,為避免被檢控,去年集體辭職3次,令大廈日常維修及保養工程也不能啟動。民政事務總署強調,至今未有檢控未能購買保險的法團。
大廈日常維修保養停頓
樓齡約50年的旺角新填地街331至353號大廈,於2月已被刊憲納入重建範圍,打亂了該廈購買第三者保險的計劃。油尖旺區議員許德亮表示,該大廈去年曾多次投購第三者保險但都被拒,原因是大廈太殘舊,為了避免被檢控,法團在一年內集體辭職3次。
幾經協調,許德亮才說服六成業主申請資助維修大廈,每戶須再支付1萬多元,豈料市建局於今年2月10日宣布,將大廈納入重建範圍,業主即表示拒絕付款。「因為擔心觸犯新法例,沒人願意當法團委員,不但不能投保,連大廈日常維修如5年一次的電力檢查也做不到。」他說,該大廈早前發生懸臂式露台混凝土剝落,反映急需大型維修。
法團成員怕刑責 賣物業搬走
他批評民政署最初推銷該條新法例時,「拍心口」保證所有法團大廈能投得第三保,但未有考慮舊私樓會面對各種問題而未能投保。
深水埗區議員李詠民表示,區內逾10幢舊樓仍未買第三保,有法團成員害怕面對刑責,辭職及賣掉物業搬走。
民政署表示,一直積極協助業主成立法團,以投購第三者風險保險,包括協助法團召開會議,以及介紹各項樓宇維修資助計劃。過去一年,該署逐一跟進尚未購買第三保的法團,據了解大部分個案正尋求報價或正在維修,待維修完成後便會投購保險。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表示,業界已盡量承保,當中不受保的個案,主要是因為大廈太殘舊,如漏水或僭建問題,不希望法團以為投保後便可罔顧大廈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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