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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審議進入尾聲的競爭法在商界壓力下再作讓步,其中濫用市場權勢的豁免門檻由每年1100萬元營業額,放寬至4000萬元,結果僅5%企業受監管;至於涉及協議的反競爭行為豁免門檻,則由1億營業額,放寬至2億元。來自商界的立法會議員直指競爭法已不威脅中小企,但泛民議員則憂連番讓步令競爭法變「無牙老虎」。
競爭法繼去年10月作出六大讓步後,現再放寬豁免門檻。據商務及經濟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第二行為守則(濫用市場權勢)的豁免門檻,於去年提修訂時定為每年營業額1100萬元,政府其後因應商界意見,剔除僱員人數5人或以下的中小企,再計算中小企營業額,結果平均為4000萬元,故把豁免門檻放寬至這水平。獲豁免的中小企會由86%升至95%。換言之,每日營業額低於11萬元的商戶,將免受第二行為守則監管。
每日營業額低於11萬 不受第二行為監管
至於第一行為守則(協議及議定的反競爭行為)的豁免門檻,由原訂對上一年度總營業額不超過1億元可獲豁免,建議倍升至2億元。
另外,政府建議以逾25%作為「相當程度的市場權勢」的定義,但不建議法例訂明有關比例,因市場瞬息萬變,訂明固定市場佔有率會妨礙執法。競爭法草案委員會將於下周二開會,就政府新修訂作討論。
進出口界立法會議員黃定光表示,即使第二行為守則的門檻未達業界爭取的5000萬元,但「得些好意需回手」,爭取放寬至5億者實太過分,再加上政府已放棄私人訴訟,競爭法對中小企的威脅不大。他未訂投票意向,稱尚要諮詢業界。
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批評,政府不斷放寬及讓步,將令競爭法變成無牙老虎,他會反對政府的修訂,但不會因有修訂而不支持競爭法。「無牙老虎總算是老虎,總好過無老虎,但就好可悲!」
李卓人恐變「無牙老虎」
港大法學院助理教授鄭建韓認為,中小企濫用市場權勢(第二行為守則)的風險低,故放寬豁免門檻影響不大。至於第一行為守則的豁免只適用於非嚴重反競爭行為,操縱價格及分割市場等嚴重行為將不設豁免,因此放寬豁免門檻,都不會影響執法效率,條例有足夠工具「打大老虎」。
鄭又稱,若法例實施後發現豁免門檻太鬆,數年後檢討時可作修訂,現最重要是盡快通過法例,並確保競委會有足夠資源、人手及專業知識去調查重要個案。
競爭法繼去年10月作出六大讓步後,現再放寬豁免門檻。據商務及經濟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第二行為守則(濫用市場權勢)的豁免門檻,於去年提修訂時定為每年營業額1100萬元,政府其後因應商界意見,剔除僱員人數5人或以下的中小企,再計算中小企營業額,結果平均為4000萬元,故把豁免門檻放寬至這水平。獲豁免的中小企會由86%升至95%。換言之,每日營業額低於11萬元的商戶,將免受第二行為守則監管。
每日營業額低於11萬 不受第二行為監管
至於第一行為守則(協議及議定的反競爭行為)的豁免門檻,由原訂對上一年度總營業額不超過1億元可獲豁免,建議倍升至2億元。
另外,政府建議以逾25%作為「相當程度的市場權勢」的定義,但不建議法例訂明有關比例,因市場瞬息萬變,訂明固定市場佔有率會妨礙執法。競爭法草案委員會將於下周二開會,就政府新修訂作討論。
進出口界立法會議員黃定光表示,即使第二行為守則的門檻未達業界爭取的5000萬元,但「得些好意需回手」,爭取放寬至5億者實太過分,再加上政府已放棄私人訴訟,競爭法對中小企的威脅不大。他未訂投票意向,稱尚要諮詢業界。
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批評,政府不斷放寬及讓步,將令競爭法變成無牙老虎,他會反對政府的修訂,但不會因有修訂而不支持競爭法。「無牙老虎總算是老虎,總好過無老虎,但就好可悲!」
李卓人恐變「無牙老虎」
港大法學院助理教授鄭建韓認為,中小企濫用市場權勢(第二行為守則)的風險低,故放寬豁免門檻影響不大。至於第一行為守則的豁免只適用於非嚴重反競爭行為,操縱價格及分割市場等嚴重行為將不設豁免,因此放寬豁免門檻,都不會影響執法效率,條例有足夠工具「打大老虎」。
鄭又稱,若法例實施後發現豁免門檻太鬆,數年後檢討時可作修訂,現最重要是盡快通過法例,並確保競委會有足夠資源、人手及專業知識去調查重要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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