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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激光傷面 補救要簽字棄追究長青網文章

2012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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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4月04日 06:35
2012年04月0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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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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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不公平的消費合約普遍,消委會去年接獲逾千宗相關投訴,較前年升近三成,當中有美容院顧客因激光療程燙傷面,要求美容院補救,豈料美容院反過來要求顧客簽署放棄追究的協議。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提醒消費者,簽合約前要看清楚有無不合理條款,並要向所有不合理條款「說不」及拒簽。


不公平合約投訴增三成

消委會去年接獲1185宗不公平合約條款的投訴,較前年的935宗升27%。在這兩年的2120宗投訴中,62%投訴自動續約及難以解約,16%不滿商戶單方面更改合約。此外,有人投訴不合理的免責聲明,消委會去年接獲一名美容院顧客投訴,指原本買了10次激光療程,但使用至第8次時,面部被燙傷,並出現紅印,美容院建議他繼續使用療程,但結果仍是完全無效。該客投訴後,美容院承諾作果酸去除紅印療程,但要求該客簽署免責聲明,放棄追究權利。


可要求刪除不公平條款

面對不公平合約,劉燕卿提醒消費者,簽約前應看清楚合約內有無不公平條款,如發現不良條款,可要求刪除,否則應「說不」,以保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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