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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和2年3營運總監跳船長青網文章

2012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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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4月04日 06:35
2012年04月0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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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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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早前爆出「離奇億元匯款失蹤」事件的福和(0923)昨天表示,去年10月才上任的執行董事兼營運總監(COO)吳礽浩昨天已遞交辭呈,成為公司2010年上市以來,辭職的第三任營運總監。


福和昨天在公告中指出,吳礽浩辭職的原因是「有意尋求其他業務」。不過,公司首任營運總監張偉雄和第二任營運總監鄭振強,也是以相同原因分別在2010年9月底及2011年10月辭任。此外,福和昨天同時宣布,調任非執行董事黎哲為執行董事,而黎哲僅僅是在9天前(3月26日)才空降福和,其早前為新世界基建法律主管,過往還擔任過平保(2318)及軟件公司即時科研(8119)非執董,唯獨欠缺造紙行業經驗。值得留意的是,福和先前的三任營運總監也均來自不同行業。


券商:董事接連跳船不宜沾手

對於上市公司接連出現董事跳船,一名不願具名的中資券商分析員表示,只能以「買不過」來形容。該分析員認為,公司董事短期加盟後即離任,或因過檔後發現短期內內部管理難以改善,於是便無奈辭任。她說近期類似的例子還有董事頻頻換人的中國煤氣層(0578)。除此之外,多番更換公司名字,業務卻無變化的上市公司同樣不宜沾手。香港會計師公會副會長趙麗娟也認為,上市公司頻現執行董事辭職可視為一個警號,顯示董事可能對公司營運狀况有疑慮,但並不代表公司必然會出事。


獲新世界(0017)前主席鄭裕彤持有近20%股權的福和,去年11月發現公司一筆億元資金失蹤逾月後失而復得,股份停牌至今。今年3月底,公司初步調查結果發現,包括集團大股東兼主席梁契權胞妹在內的幾名前職員,在無通知董事會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1億元人民幣貸款,其後主席梁契權代借款人歸還貸款及利息。


繼民企帳目接連出現嚴重問題,本港上市公司也難躲內部管控漏洞,令人質疑企業管治是否成為擺設。對此,趙麗娟指出,近年上市的部分內地企業,都願意請一些學者或行業人士擔任執董或非執董,但因為該類人士不一定熟悉公司管理,未必能做到風險監管職責,所以今年生效的港交所新企業管制守則中也提出,董事每年需有一定時間接受培訓,為的就是希望董事能知道自己的職責所在。


明報記者 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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