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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宣布新一任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委員名單,其中原為委員的廠商會前會長黃友嘉(圖),獲委任為破欠基金委員會新主席,下月起接替已擔任主席6年的陳鎮仁,任期兩年。另外代表僱員的林淑芬、孔慶柱及代表僱主的林文傑,再獲委任兩年。至於3名新委員分別為代表僱員的勞聯主席潘兆平、代表僱主的蔡關穎琴及馮孝忠。
立法會正審議《2011年破產欠薪保障修訂條例草案》,建議擴大基金保障範圍,以涵蓋僱員未放取的年假和法定假日薪酬,追溯期分別為2年和4個月。另外,現任主席陳鎮仁早前透露,由於基金「水浸」,建議把商業登記徵費減至250元,期望今個立法年度通過。
立法會正審議《2011年破產欠薪保障修訂條例草案》,建議擴大基金保障範圍,以涵蓋僱員未放取的年假和法定假日薪酬,追溯期分別為2年和4個月。另外,現任主席陳鎮仁早前透露,由於基金「水浸」,建議把商業登記徵費減至250元,期望今個立法年度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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