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草案》委員會昨舉行首次會議,有議員認為現時條例只要求發展商提供樓盤平面圖,未必能保障買家,建議同時要求發展商提供樓盤切面圖及圖則,以避免發展商誤導買家。
劉秀成指現時資訊太簡單
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議員劉秀成表示,近期接獲有將軍澳業主投訴,指所購單位的平台層貼近地面,並非位於高處,質疑受誤導。劉看過售樓書後,認為發展商提供的樓盤資訊太簡單,只有平面圖而沒切面圖,市民未必能清楚掌握樓盤情况。他建議當局在條例上,列明發展商須提供清晰的樓盤資訊,包括在平面圖外,提供切面圖、樓盤圖則及模型等,以保障買家。
劉健儀倡列兩種呎價
自由黨主席劉健儀則認為,政府應容許發展商同時提供建築面積呎價,「如果兩個數同時列出,會令公眾有更多資訊了解單位。」工聯會黃國健指出,目前市面大部分二手樓以建築面積計價,擔心新例落成後,市場未能適應,造成信息混亂。
公民黨余若薇指出,條例規管一手樓樓花及已落成3年內的樓宇,但當局沒清晰定義該3年是如何計算,擔心會有發展商利用灰色地帶逃避規管。批發及零售界議員方剛關注,發展商非執行董事會否就違規事項負上刑責,要求政府釐清。
運房局將設新監管機構
鄭汝樺回應稱,未來運房局將設新監管機構,監察發展商的售樓書、價單等是否遵從法律要求,亦可自行調查發展商的違規個案及處理買家投訴,「用法律原則性來規管發展商會比較合適,否則即使我們在條例上列出100個違規例子,(發展商)都有可能有第101個。」
鄭重申,由於業界就建築面積沒有統一定義,政府難以規管,認為規定統一以實用面積計算呎價最能保障買家,亦可避免發展商將建築面積分攤至各單位的做法。對於二手樓方面,鄭指出,根據地產代理常規,地產代理應向二手樓買家提供單位實用面積,買家亦可從差估署索取有關資料,自行作出比較。
此外,委員會昨日選出民建聯陳鑑林為委員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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