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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43宗罪 蘋果允改善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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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31日 06:35
2012年03月31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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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國蘋果公司委託獨立調查富士康的工作環境報告出爐,報告證實傳媒長期報道的多項違法問題,例如員工工時超長,假期又少,薪金卻不夠餬口,甚至經常有意外發生。蘋果和富士康接納報告批評,承諾改善中國員工待遇。


美國獨立組織公平勞工協會(FLA)派員偵查富士康旗下位於深圳龍華、觀瀾和四川成都的3間主要蘋果產品工場,訪問當中逾3.5萬名員工,結果發現富士康最少違反43項中國法律和規定。報告指出,過去一年的產品生產高峰期,以上3間代工廠的員工平均每周工作逾60小時,超出內地、FLA和蘋果的標準,當中超過一半曾連續工作11天以上而沒有休息過。


連續工作11天 工會實傀儡

可是辛勤工作未換來合理回報,64.3%受訪工人表示薪酬「低得難以滿足基本需要」,3間代工廠中待遇算最好的觀瀾廠房也僅向工人提供平均2872元人民幣(約3557港元)的月薪。雖然這數字已高於內地最低工資,但報告質疑,14%工人未獲足夠的加班補償。


報告又指出,超過43%的受訪員工稱他們經歷過或目睹過生產事故,去年成都廠房引起爆炸意外的鋁塵更是員工的重點關注所在。可是所謂的「工人委員會」卻無力為他們爭取改善工作環境,原因是富士康工會的候選人都是由公司管理層提名的,無法代表工人的利益。FLA行政總裁范希爾登(Auret van Heerden)形容:「工人之間瀰漫着自己身處危險地方工作的感覺。」不過,范希爾登補充,FLA在調查中「未發現任何童工、違反工資條件或強迫勞動」的情况,又指富士康已明白情况「已到達臨界點」,決心改善員工待遇。


富士康表示,會與蘋果合作改善員工待遇,聲言「員工是其最大資產」,會確保他們能於「安全、令人滿意和健康的環境」中工作。蘋果則發表聲明,表示完全支持FLA的建議,「我們相信賦予員工權力和幫助工人明白基本權益是重要的」。


外省工﹕我寧可多加班

富士康在報告中向FLA承諾,會於明年7月1日前,全面達至內地法律的規定,基本工時減至每周49小時,而加班時數則由平均每月80小時降至最多36小時,甚至比蘋果的工時標準嚴格,並保證加班員工可獲合理報酬。富士康又會更改意外事故的記錄系統,過往僅導致工作程序暫停的意外才會列入紀錄,未來所有引致員工受傷的意外都會記錄和善後。富士康亦應允改革工會架構,按照內地法規,禁止管理層介入勞工代表選舉,保障員工爭取權益的權利。不過,也有外省勞工擔心,蘋果與富士康削減加班時數會令其總收入減少。一名來自湖南的龍華廠房女員工表示:「我是來工作,不是來玩樂,因此收入非常重要。我們可以接受60小時左右的加班,(新制中最多的)36小時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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