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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聞風﹕社會組織醞釀全面「鬆綁」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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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30日 06:35
2012年03月30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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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近日,官方主導的《國家職業分類大典》決定補錄多項職業:社會組織人力資源管理師、勸募師、公益項目管理師等,其細節透露出內地社會組織、NGO管理制度改革的風向。


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對社會組織實行「雙重管制」,即民間組織必須找到一個「業務主管單位」後才能到民政部門登記,目前合法社會組織約有45萬個,而學者估計另有250多萬個民間組織處於魚龍混雜的「非法狀態」。


近年隨着中共社會管理創新理念的提出,要求降低民間機構登記門檻,為社會組織「鬆綁」的呼聲日漸高漲。本月19日,總理溫家寶在5年一次的全國民政會議上表示,政府事務性管理工作、公共服務「可適當交給社會組織承擔」。據消息人士透露,溫總還在會上提出「拓展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範圍」,讓此改革的「操刀者」大受鼓舞。


來港註冊取「合法身分」

按照民政部此前提出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以及《基金會管理條例》的修訂草案,內地所有社團組織均可依法直接登記,包括本港及外國人主持的NGO也可在內地註冊。


官方人士透露,目前至少有280個境外組織活躍於內地,更有不少民間社團以來港註冊取得「合法身分」,北京火車站廣場上就常可看到香港社會組織註冊的代辦廣告。而內地新制度力圖「像管理企業一樣管理社會組織」,主要內容一是「直接登記」,二是政府各司其職、協調配合,三是中央與地方分級管理。據悉,上述三個法規草案已報送國務院法制辦。


新政出台前,民政部已陸續與廣東、天津、浙江等17個省市簽訂社會組織管理改革試點協議。廣東已確定從今年7月1日起,將直接登記的範圍擴大至所有社會組織。而這種做法曾被原民政部長李學舉稱為「違反現行法規」。


溫總表態創造機會

至於新的管理條例何時出台,消息人士稱尚存一定阻力。目前許多政府機構都主管社會組織,並不願放棄既有的部門利益,其中借公益之名大肆斂財、私設「小金庫」、腐敗等問題積弊已久。


而力推改革的官員及智囊認為,溫總的表態創造了一次機會,說明決策層已達成相當共識,只待敲定具體操作規則。一項政府內部調查也顯示,支持對社會組織「鬆綁」的意見佔了絕大多數。


鍾鳴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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