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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打遺囑受污染牌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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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27日 21:35
2012年03月27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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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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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涉嫌偽造遺囑的陳振聰昨日終於「出招」,望能在案件正式開審前「甩身」。代表律師在提訊時透露,陳將申請永久終止聆訊,理由是涉案遺囑被控方化驗後嚴重受損甚至變色,令辯方不能再檢驗以確認是否有已故華懋主席龔如心等人的DNA,但控方質疑現階段提出終止聆訊未必合適。


現年52歲的商人陳振聰,涉嫌偽造遺囑及使用虛假文書,案件將於高等法院審理。惟雙方將於今年5月14日至6月22日,先在東區裁判法院初步偵訊,由署任主任裁判官杜大衛審理。


辯方指無法化驗龔DNA

陳振聰昨繼續由資深大律師胡漢清代表,指審訊對陳不公,即將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假如申請獲批,陳便能擺脫刑事案。


胡漢清續稱,涉案的2006年遺囑是否如控方所指屬偽冒,關鍵之一是遺囑上是否有龔如心及兩名見證人的DNA,陳應有權聘請專家檢驗遺囑。然而,控方將遺囑送往化驗,通過一連串測試以獲取DNA、指模、簽名等重要證據,遺囑無可避免遭損毁,甚至沾染化學物品而變色,令辯方無法再作化驗,加上早前陳一方申請與警方一同化驗遭拒,令陳無法檢取有利證據,令他獲得公平審訊。


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則表示,控方剛得悉有關申請,需時考慮如何回應,但質疑裁判法院在「交付程序」中是否有司法管轄權處理終止聆訊申請,亦質疑申請是否應由正式負責審訊的高等法院處理較合適。薛偉成透露,控方專家曾檢驗遺囑,沒有發現上面有任何人的DNA。


限下月中交申請理據

裁判官下令,陳振聰一方於下月16日前就終止聆訊的申請提交書面通知書及申請理據,控方則於同月30日前回應。胡漢清說,涉案遺囑由王永祥律師見證,上面印有王的印章,辯方會向控方要求獲得印有該印章的文件做比對,又估計終止聆訊的申請,可於初級偵訊的首3天處理,預計不會延長聆訊。薛偉成在庭外指初級偵訊本規定閉門進行,但未知辯方會否提出申請公開聆訊。


【案件編號﹕ESCC22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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