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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守立場法》准自衛殺人漏洞多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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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24日 06:35
2012年03月2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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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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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馬丁案中最惹爭議的,是容許開槍殺人者齊默爾曼免遭起訴的《堅守立場法》(Stand Your Ground)。佛州州長斯科特(Rick Scott)表示會徹底檢視此法的漏洞。


《堅守立場法》將適用範圍僅限於自己家居的「堡壘法律原則」(Castle Doctrine)加以延伸,指明任何地方任何人士,若在沒有干犯非法活動下遭受襲擊,並且有合理理由認為,唯有回以致命武力才能保護人身安全下,有權以暴易暴捍衛個人立場。法律原意是給民眾多一份保障,全美約半數州份都有類似法令。例如俄克拉荷馬市一名18歲少婦為保護其3個月大男嬰,持槍擊斃持刀入屋的匪徒,便是靠此法獲判無罪。


「性命威脅」脫罪理由易濫用

惟佛州前州長杰布布殊(總統小布殊之弟)自2005年實施該法後,佛州執法部門數據顯示,被列作「正當殺人」的案件,由2000至05年間的年均13宗,急增至2006至2010年間年均36宗。可是如同齊默爾曼,很多兇嫌都未能詳盡解釋所謂「性命威脅」和「無法避免衝突」的理由,但卻成功獲免檢控或脫罪,令不少死者遺屬感到冤屈。例如2010年9月,男子詹姆斯與8歲女兒在公園打籃球時,因不滿有人在籃球場內踏滑板,與男子杜利起爭執,結果遭杜利拔槍殺死。杜利聲稱對方弄到他幾乎窒息,「感覺性命受威脅」,引用《堅守立場法》脫罪,儘管有目擊者指是杜利率先掏槍,死者女兒也稱父親沒有作出令杜利難以呼吸的行為。


(新京報/WT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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