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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除牌的泰興光學6年前遭勒令清盤,並揭發其前主席馬寶基及兒子馬烈堅等人,誇大公司業績騙取銀行借貸,附屬公司泰興眼鏡貿易因而多付8,900萬利得稅,清盤人反對稅局評稅,提司法覆核獲勝。但上訴庭昨改判稅局上訴得直,討回上述稅收。
董事誇大業績判囚 清盤人反對評稅
曾是跨國企業的泰興光學,2006年6月被法庭下令清盤,一度被形容為本港其中一宗最複雜的清盤案。清盤人更揭發馬氏董事局成員誇大泰興眼鏡業績,詐騙銀行及投資者逾44億元貸款,同時令公司由1998至2004年度多付近8900萬元利得稅,馬寶基等人事後已被判囚9年半至12年。清盤人遂向稅局申請反對評稅,卻遭拒絕,清盤人提司法覆核,早前獲判勝訴。
上訴庭:須為董事行為負責
稅局不服上訴,上訴庭昨推翻原審裁決,指出董事局為公司的主腦,董事故意虛報利潤,公司須為其行為負責,不認同原審法官所指,董事違反誠信責任,公司毋須負責。上訴庭又指出,雖然公司要為事件負責,但同時有權向違反誠信的董事追討相關損失。
【案件編號︰CACV64/11】
董事誇大業績判囚 清盤人反對評稅
曾是跨國企業的泰興光學,2006年6月被法庭下令清盤,一度被形容為本港其中一宗最複雜的清盤案。清盤人更揭發馬氏董事局成員誇大泰興眼鏡業績,詐騙銀行及投資者逾44億元貸款,同時令公司由1998至2004年度多付近8900萬元利得稅,馬寶基等人事後已被判囚9年半至12年。清盤人遂向稅局申請反對評稅,卻遭拒絕,清盤人提司法覆核,早前獲判勝訴。
上訴庭:須為董事行為負責
稅局不服上訴,上訴庭昨推翻原審裁決,指出董事局為公司的主腦,董事故意虛報利潤,公司須為其行為負責,不認同原審法官所指,董事違反誠信責任,公司毋須負責。上訴庭又指出,雖然公司要為事件負責,但同時有權向違反誠信的董事追討相關損失。
【案件編號︰CACV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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