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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致金「包拗頸」 獨立形象鮮明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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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22日 06:35
2012年03月22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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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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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港土生土長的包致金,在終院擔任的角色可算是「包拗頸」,經常頒下「不一致裁決」(dissenting judgment),去年更爆出他曾向美國總領事透露,5名終院法官於1999年曾為釋法而考慮辭職,令其維護本港司法獨立的形象更為鮮明。


遣返港人內地子女 獨唱反調

終院在1997年成立後,就港人內地所生子女的居港權及港府呈請人大釋法問題受到極大衝擊,釋法後終院以4比1裁定入境處處長有權遣返17名逾期居留的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唯獨包致金唱反調,指「香港是講求人道的地方,除了法律,當局亦應考慮人道理由」。


同年終院審理塗污國旗應否以刑事檢控的案件,雖然一致裁定政府上訴得直,但包致金特別指出﹕「有時我們必須作出一些我們不喜歡的判決,這是一個不得不面對的事實。」


2001年終院再處理港人領養子女案,包致金亦是唯一對「所生」定義持不同意見的法官,認為「領養父母與領養子女的關係無疑是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因為這解釋促進家庭團聚,而家庭團聚在我們社會的各個層面,包括憲法的層面,都受到珍視」。


2005年終院就回歸後首次以《公安條例》作檢控的案件作裁決,包致金是唯一裁定上訴人「四五行動」的梁國雄和兩名學聯成員勝訴的法官,他當時認為「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這些概念太空泛,警務處長酌情權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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