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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華懋續爭議訟費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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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22日 06:35
2012年03月2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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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終審法院去年10月拒絕向陳振聰批出上訴許可,為爭產案畫上句號,華懋為此向陳振聰追討250萬元訟費,案件昨在終院審理時,陳一方質疑華懋涉包攬訴訟,雖然遭司法常務官斥責太遲提出爭拗,但陳仍獲准7天內再考慮是否提出理據,又指法庭不想再處理「胡鬧」事件。


官﹕不想再處理「胡鬧」事件

華懋慈善基金一方向陳振聰追討約250萬元訟費,但陳不同意數額,故要求終院評定訟費。陳一方昨由禮德齊伯律師行的廖泰業代表,指控華懋一方涉包攬訴訟及「報大數」,反對支付訟費,遭終院署理司法常務官鄺卓宏連珠發炮痛斥。鄺官表示,案件早於去年10月完結,當時終審庭邀請雙方就訟費問題作陳辭,當時陳一方並無提出反對,卻於訟費評估期間才提出爭拗,實在太遲。


華懋一方亦指出,陳振聰多次藉故延遲遵守法庭命令,法庭亦因而下令凍結其資產,質疑陳遲遲才反對,其實是想拖延支付訟費,結果陳一方申請將案押後7天,容許他們再考慮提出反對的理據,獲鄺官接納,但強調法庭不想再處理「胡鬧」的事宜。


去年5月,陳振聰已向聆案官投訴華懋慈善基金有非法包攬訴訟之嫌,要求對方披露帳目,但聆案官認為指控毫無理據,拒絕其申請。


至於爭產案在原訟庭及上訴庭的所涉訟費,華懋透露會向陳追討約涉1.3億元,訟費評估聆訊排期於今年5月至7月展開,而聆案官會先在下月12日先開庭聆訊,處理陳振聰提出華懋基金涉及包攬訴訟等反對理據。至於爭產案在終院聆訊的訟費評估,則會分開處理,案件仍未排期。


【案件編號︰FAMC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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